该咋解释,郭美美上央视自证其罪这件事

題主可以去看几集major crimes。作为一个执法机关,你是愿意花费人力物力去证明一个人有重罪呢?还是愿意让嫌疑人承认犯了较轻的罪?还有,态度能好点不?
■网友的回复
谐耀,抖次机灵。玩笑看,个人认为倒是附合西方海洋法系的精神。什么呢?控辩交易。你自证其罪,我们轻判或轻执行你罪,你,我,舆论,都皆大欢喜。否则除非你屁股干净,不然让你惨N次方。何况该事涉及太高,太正,太大,太广,太娱乐,太影响收入,太影响催泪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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