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划重点!沈阳市发布森林防火公告,发现这些行为,举报!


 『严禁』划重点!沈阳市发布森林防火公告,发现这些行为,举报!
文章图片
【 『严禁』划重点!沈阳市发布森林防火公告,发现这些行为,举报!】 沈阳市森林防火公告
随着 春耕生产、清明时节 的到来,森林火险等级迅速升高, 春季森林防火已进入紧要期 ,为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森林防火紧要期 (5月31日之前) 全市行政区域内林地全面禁止野外用火;二、严禁烧荒、烧地格子、烧秸秆、烧果树病腐枝等农事野外用火行为;三、严禁使用香烛纸鞭、送明火灯笼、放孔明灯等明火祭祀行为;四、严禁林地及林缘野外吸烟丢弃烟头、烧火取暖、野炊等生活用火行为;五、严禁使用明火驱赶野生动物和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六、严禁未成年子女和特殊人群,在林地内及林缘附近玩火行为;七、森林防火期内,遇到极端天气,全市有林区所有登山口实施封闭式管理;八、森林防火期内,住林区家庭生活用火残留禁止向外倾倒;九、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违反上述行为,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给予监督和执行。日常举报电话:88922110 ; 法定节假日、夜间等非办公时间举报电话:88922003、86172776沈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来源:沈阳日报沈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