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雏鸟掉落阳台 警民携手救助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采访人员刘洪榆
一只可爱的猫头鹰幼鸟意外掉落在居民家中 , 所幸发现及时 , 得到了民警和群众的营救 。
4月5日上午 , 采访人员在江北区东原D7的萌可萌可动物园里 , 采访人员见到了这只猫头鹰 。 眨巴眨巴的大眼睛、灵活转动的小脑袋 , 特别呆萌可爱 。 动物园管理员给它新建了一个窝 , 准备了充足的食物和水 , 但这小家伙却不太买账 , 反正就想飞出篮子 。
猫头鹰雏鸟掉落阳台 警民携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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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3月31日说起 , 当晚 , 江北区鸿恩寺公园附近的罗先生 , 听到屋外阳台有响动 , 走近一看 , 原来是一只毛茸茸的猫头鹰幼崽 , 外形只有巴掌大小 , 瞪着圆圆的小眼睛十分可爱 。
见猫头鹰这么可爱 , 罗先生有了养猫头鹰的心思 , 但是在朋友的提醒下罗先生得知 ,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私养猫头鹰属于违法行为 , 于是立即拨打110向江北警方求助 。
4月1日上午11时 , 江北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江北区公安分局森林支队、江北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来到罗先生家 , 据专业人士初步观察 , 猫头鹰外部无明显伤痕 。
【猫头鹰雏鸟掉落阳台 警民携手救助】随即 , 警方将这只雏鸟放到了动物救助中心检查喂养 , 等它的羽毛丰满可以自行飞行和觅食了 , 就将它放归大自然 。
警方提醒: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市民如遇类似鸟类野生动物时 , 最好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或林业部门 , 避免徒手将其捡回或者直接抓捕等错误捕捉方法 , 降低动物存活率 。 此外 , 猫头鹰等鸟类虽可爱 , 但不能私自饲养甚至猎杀 , 违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
江北台刘洪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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