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被小区门口地砖绊倒,业主欠着物业费,物业拒赔成立吗?

文章图片
2017年9月8日早晨8:30左右 , 家住湖州吴兴区某小区的邱秋(化名)骑电瓶车去上班 , 被小区门口松动地面砖卡住 , 摔倒受伤 。
事故发生后 , 邱秋被送往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 经诊断为左锁骨肩峰端骨折 , 多处软组织挫伤 , 偏头疼 , 当日住院后报警 。
邱秋先后两次住院治疗 , 经鉴定 , 构成十级伤残 。
邱秋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 去年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 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6万余元 。
//
争议焦点1
事发地在小区大门以外 ,
还归不归物业管?
//
据邱秋陈述 , 自己是在小区内摔倒的 , 但物业公司辩称 , 事故发生地点实际是在小区大门外 , 不在物业服务的范围内 , 其不存在任何过错 。
邱秋认为 ,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 , 物业服务包括业主共有的公共绿化 , 其中包括小区门口的商业广场前20米绿化带的养护和管理 。
经实地测量 , 本案事故发生地虽在小区大门外 , 但就在商业广场前约18米处 , 在物业服务的范围内 。 从地砖铺设延续性角度 , 亦属于小区范围内 。
//
争议焦点2
业主欠付物业费 , 所以物业不负责?
//
法庭上 , 小区物业公司另一个拒绝赔付的理由是 , 邱秋在本案事故发生时欠付物业费 ,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 , 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的任何损害 , 物业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
根据人身权利优先保护的原则 , 法院审理后认定这一条款系无效条款 。 邱秋未按期支付物业费的行为 , 并不能排除物业公司对业主人身权利保护的义务 。 当然 , 事后 , 邱秋也补交了相关物业费 。
//
物业公司承担60%赔偿责任
//
从邱秋提交的事故现场照片看出 , 其摔倒的地面不平整 , 存在砖块翘起的情况 , 物业公司未能提交有效证据 , 证明其已按约履行养护与管理义务 , 以及在事故发生地点设有警示标志 , 故法院认定其存在违约行为 。
【骑电动车被小区门口地砖绊倒,业主欠着物业费,物业拒赔成立吗?】而邱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亦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 最终 ,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60%赔偿责任 , 赔偿邱秋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9万余元 。 判决生效后 , 物业公司已自动履行 , 支付了全部赔偿费用 。
推荐阅读
- 又被机构抢先了!这个板块已有20多只个股股价翻倍
- 西塞回忆在利物浦时的重伤:骨头断了很多根,差点被截肢
- 亚洲体操女神长相甜美,身材惹人羡,示爱宁泽涛却因国籍被拒!
- 中国渔民再次立功! 巨大宝藏重见天日, 美国请求被拒之门外!
- 一汽丰田首款纯电动车上市,续航400公里,凭啥22万元起?
- 广汽本田又遭殃了几百台新车刚下线就被暴雨冲泡员工:我买不动了
- 看看新闻Knews综合情侣马路上吵架结果双双被碾压 她还怀有身孕!
- “吃鸡”5款新型飞行器被曝光,2款像“滑板”,1款来自海底世界!
- 扬子晚报明知驾照已被吊销心存侥幸开车被查
- 支付宝、微信未必安全?手机出现这3种征兆,你或许已被黑客监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