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参公事业单位吗

县级的机关事务管理局 , 很少有已经批准为参公管理的 。 事业单位参公管理 , 要求其承担的职能主要或者全部为行政类职能 , 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 , 主要是为党政机关开展工作 , 提供支持和服务 , 比如机关后勤管理、房屋修缮、水电维护、公车平台等 , 多为后勤服务类职能 , 和行政支持、行政辅助类职能 , 是典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因而大多数地方的机关事务管理局都没有参公管理 , 是单纯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参公事业单位吗】按照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 , 由于职能和机构数额限制 , 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经不可能成为党政机关 , 也不能保留“事业局”的设置模式 , 将来最有可能的 , 是设置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之类的机构 。 将来承担的职能 , 也继续是公益服务和行政辅助、支持职能 , 其承担的后勤服务等职能 , 将心可能推向市场 , 参与公平竞争 , 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 。 因而将来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不再承担管理职能 , 因而也没有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 只能实行事业单位管理 。 即使是原来已经批准参公管理的 , 也会剥离行政职能 , 由相应的政府部门承担 , 原来的参公人员也将分流安置 , 恢复事业身份 , 或者暂时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 , 以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后 , 实现人员转隶安置 。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参公事业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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