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国难财者必严惩 省检察院通报数起“线上教学”诈骗案情况( 二 )

  2月13日 ,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 15日犯罪嫌疑人于广西被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 , 次日移交南京公安机关 。 目前 , 江宁区检察院已作出批捕决定 。

  其他8起同类型案件

  近期 , 我省苏州、常州、南通、镇江地区出现8起冒充教师混入家长群骗取资金的案件 。 该类案件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 犯罪分子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 利用学校、培训机构普遍开展线上教学、辅导的机会 , 利用部分微信群、QQ群没有设置相应的验证步骤、群管理员疏于管理等漏洞 , 进入多个家长群 。 通过潜水观察 , 犯罪分子寻找机会迅速伪装成班主任头像和昵称 , 骗取家长们信任 , 要求家长扫描二维码缴纳学费、资料费、补习费、培训费等实施诈骗 , 致使部分家长上当受骗 。

  如南通如皋某诈骗案嫌疑人甚至谎称疫情期间在线缴纳学杂费有优惠价且名额有限 , 付款后需立刻截图并在群内发布 , 引发家长抢购 , 单次即骗得13名家长转账33530元 。 另外7起案件分别在苏州市张家港、吴江区 , 南通市通州区 , 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 , 镇江丹徒等地 , 以相同作案方式 , 要求缴纳各种费用实施诈骗 。

  检察机关在获知相关案件后 , 主动提前介入案件侦查 ,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 目前 , 由于数起案件嫌疑人身处外省或尚未抓捕归案 , 根据公安部相关通知要求 , 公安机关及时协调外省公安机关 , 对嫌疑人实施异地抓捕或将案件线索移交当地办理 。 检察机关将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惩该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 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

  江苏检察机关表示 , 通报的上述案件 , 都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疫情特殊时期的新动向 , 是一种发国难财的犯罪行为 。 犯罪分子改头换面、转移阵地 , 将犯罪的黑手伸向困守家中的学生和家长这一特殊群体 , 他们进群潜伏、伺机作恶、借疫侵财、趁火打劫 , 这类犯罪受害人群多 , 涉案范围广 。 发生在疫期的这些犯罪行为较平时的诈骗行为危害更严重、性质更恶劣 , 不仅直接造成学生和家长的财产损失 , 更是加重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和家长的焦虑不安情绪 , 并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网络教学秩序和社会秩序 。 正告犯罪分子 , 勿存侥幸心理!对这类犯罪行为 , 检察机关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发国难财者 , 司法机关必严惩!我们将依法果断亮剑、施以重拳、严厉打击 , 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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