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国难财者必严惩 省检察院通报数起“线上教学”诈骗案情况

江苏龙网:

   我苏网讯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今天(2月27日)上午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 , 通报依法惩治以线上教学名义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有关情况 。

发国难财者必严惩 省检察院通报数起“线上教学”诈骗案情况

**发国难财者必严惩 省检察院通报数起“线上教学”诈骗案情况**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  吴炘介绍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 根据教育部停课不停学 , 将线下课程转移到线上的通知要求 ,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培训机构相继延期开学并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学 。 我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 , 近期 , 连云港、南京、苏州、常州、南通等地共发生10起 , 犯罪分子潜入微信群、QQ群冒充学校教师或班主任 , 以疫情期间不能到校现场缴纳费用为由 , 收取学费或材料费的诈骗案件 。 经初步统计 , 公安机关已立案10件 , 上述案件共涉及被害家长122人 , 诈骗金额达129831元 , 不仅造成家长们的经济损失 , 而且会加剧疫情期间家长和学生们的焦虑不安情绪 , 性质影响尤其恶劣 , 须予以严厉打击 。

  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 , 该类案件呈现规模化撒网式进群、潜伏诈骗易得手、诈骗犯罪广隐蔽性强三个特点 , 严重影响了防控期间教学秩序 , 亟需引起重视 。 一是广撒网式搜索进群行骗 。 一些犯罪分子利欲熏心 , 无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 利用学校、培训机构普遍开展线上教学、辅导的机会 , 通过广撒网式搜索家长群等关键字 , 利用部分微信群、QQ群没有设置相应的验证步骤、群管理员疏于管理等漏洞 , 进入多个家长群 。 二是潜水、易容潜伏伺机行骗 。 犯罪分子进群后注意潜水观察 , 寻找机会迅速伪装成班主任头像和昵称 , 骗取家长们信任 , 要求家长扫描二维码缴纳学费、资料费、补习费、培训费等实施诈骗 , 致使部分家长上当受骗 。 三是单笔诈骗数额小但受害人众 。 犯罪分子通常采用学杂费、教材费等名目收取费用 , 单价不高、单次在某一班级骗取金额较小 , 部分受害人甚至没有报案意识 。 如南通通州某诈骗案被害人每人仅被骗400余元 , 12名被害人仅数人报案;采用广撒网方式作案 , 虽单次作案成功率低 , 但犯罪手法简单机械、无犯罪成本 , 诈骗行为易反复执行 , 导致受害人总数众多 。 四是多县市跨区域作案查处难度大 。 由于犯罪分子采用在互联网搜索进群的方式 , 导致诈骗范围不受地理位置局限 。 如连云港张某某诈骗案中 , 被骗的5个家长群分散于山东、福建、江苏三省 , 地域跨度大 。 疫情防控期间 , 各地实施交通管控 , 侦查机关调取相关证据存在诸多不便 , 导致部分诈骗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 。

  检察机关通报了几起典型案件:

  1.连云港灌南冒充教师诈骗案

  张某某2019年12月期间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通过对qq群班级群年级等关键词搜索潜入灌南、张家港等地家长群 , 通过修改备注名和头像 , 当假班主任发布虚假信息诱骗家长交费 。 在灌南县某小学学生家长群和张家港市某幼儿园学生家长群 , 共骗取14名家长6090元 。 根据嫌疑人交代 , 还涉嫌在江苏常州、山东东营、福建漳州等地使用同样手段进行诈骗9520元 。 目前 , 灌南县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

  2020年2月8日 , 公安机关将张某某等2人诈骗一案 , 移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 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 , 本案审查批捕时正值新冠疫情防疫期间 , 学生教育停课不停学 , 多数教育通过网络进行 , 班级群成为学生教育中沟通联络的重要桥梁 , 本案中 , 两个嫌疑人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网络教育安全 。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 , 张某某二人行为构成诈骗罪 , 已经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 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 , 该行为具有特殊社会危害性 , 应予逮捕 。

  2.南京江宁冒充教师诈骗案

  2020年2月13日 ,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使用QQ进入南京某小学英语复习群 , 并将自己的QQ昵称、头像更换成与任课教师相同的样式 , 随后在群内冒充任课教师发布受疫情影响 , 需要参加网络辅导课并缴纳辅导费的虚假消息 , 要求每位家长扫描微信二维码付款1300元 , 两名被害人信以为真 , 分别向嫌疑人转账1300元 , 共计2600元 。 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时发现 , 该嫌疑人账户有大量的资金流入 , 且账户所进资金中关联30余名被害人 , 共计15000余元 , 目前已有青岛、余姚和苏州等地受害人在案发地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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