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取得防疫补助免征个税要申报吗?请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19( 九 )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 , 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 目前税务总局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名单一事正在对接 , 将尽快明确相关事宜 。

1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 ,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 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 那么在第一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就可以申报享受该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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