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取得防疫补助免征个税要申报吗?请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19( 六 )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的规定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而新购置的相关设备 , 无论单位价值是否超过500万元 , 均能在税前一次扣除 。

8.

请问企业购买的防护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 , 无法取得发票的 , 能在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 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 , 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 , 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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