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武汉市出台规定:发热患者不得跨区就诊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 1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 为做好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 , 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 现就加强定点发热门诊患者分流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热患者(包括非武汉市户籍人员)严格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 , 到现居住地所在区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 不得跨区就诊 。

  二、经定点发热门诊诊断 , 发热的肺炎患者需在定点发热门诊留观的 , 在定点发热门诊留观;留观床位不能满足需要 , 由发热门诊所在区就近提供场所进行留观 。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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