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小新」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 ,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 , 以下简称《通知》),对原有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制度进行了整合、修订 。 《通知》出台后 ,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接受了采访人员采访 。

  1.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

  答:金融衍生业务是大型企业管理价格风险的常用手段 , 可有效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 , 促进企业平稳运行 。 但金融衍生业务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 , 具有高杠杆性、高风险性和复杂性 , 如管控不当 , 易发生损失风险 。 为指导企业加强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控 , 国资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9〕19号)、《关于建立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临时监管机制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0〕187号)、《关于取消中央企业境外商品衍生业务核准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5〕42号) , 构建了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制度框架体系 。 多年来 , 中央企业按照监管要求 , 审慎开展业务 , 有效管控风险 , 业务总体运行平稳 。 但监管中发现 , 有部分企业存在集团管控不到位、业务审批不严格、操作程序不规范、激励趋向投机以及业务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 同时 , 随着近年来中央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 , 积极拓展国际业务 , 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对冲大宗商品价格、利率、汇率波动风险的需求增多 , 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出现一些新情况、新变化 , 现行监管制度已不能充分满足企业实际业务需要 。

  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国有经济抗风险能力”的精神 , 为进一步指导中央企业规范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 在发挥其功能作用的同时 , 切实有效管控风险 , 国资委在广泛征求中央企业和有关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 , 对监管制度进行了整合、修订 , 研究制定了《通知》 , 经由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中央企业执行 。

「国资小新」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2.问:制定《通知》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总体原则是 , 坚持从严管控 , 坚持套期保值 , 坚持风险可控 , 严把“入口关”、“规模关”、“操作关” , 进一步明确各级主体责任 , 进一步明晰业务原则 , 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 , 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 指导企业建立“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业务监管体系 , 切实发挥好金融衍生业务促进企业平稳运行的作用 。

  在《通知》起草过程中 , 注重与原制度相衔接 , 实现平稳过渡;注重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 , 解决企业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补足制度短板;注重立足企业实际 , 充分吸收企业好的做法和管理经验 , 提炼为制度规定 , 力求指导性、可操作性强 。

「国资小新」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3.问:《通知》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

  答:《通知》包括六个部分内容 , 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关键环节 。 较原有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是落实各主体管控责任 。 进一步明确集团董事会、集团管理层及集团职能部门、操作主体的职责 , 建立健全三级管理体系 , 严格业务管控 。

  二是强化套期保值原则 。 在坚持交易品种与主业相关、交易时间、规模、方向与实货匹配等要求的基础上 , 进一步强调套期保值的实质和原则 , 即以降低实货风险敞口为目的 , 禁止投机交易;通过增加总量和时点规模双管控 , 严防超规模交易;通过要求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和业务效果综合评判机制 , 防止片面追求金融衍生业务单边盈利导致投机行为 。

  三是实施分类管控 。 针对货币类、商品类衍生业务的不同特点和风险程度 , 在业务规模、岗位设置、信息系统等方面区别对待 , 即体现从严监管 , 又贴合企业实际 。

  四是细化风险管控要求 。 在监控手段上 , 增加有关建立信息系统的要求 , 实现在线监测 , 固化制度规定;在风险预警上 , 提出采用定量及定性方法及时识别各类风险的要求;在应急处理上 , 明确处理要求 , 妥善做好应对 。

  五是严控操作关键节点 。 坚持前中后台分离原则 , 严格合规管理;强调授权审批要求 , 严防越权违规操作;增加保证金管控要求 , 规范资金使用 , 防范资金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日报告、部门月核对、管理层季沟通机制 , 加强业务动态管理 。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 。 对审计监督的原则性要求进行细化 , 明确集团归口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和侧重点 , 严防违规事项 , 确保制度落实 。

  4.问:国资委将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国资委的监管仍然聚焦在事中跟踪监测与事后监督检查 , 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控 。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 ,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 要求企业按季、按年报告业务开展情况 , 对于重大事项 , 要求24小时内专项报告 。 二是严肃问责追责 , 对于发生重大损失风险、造成严重影响等问题的 , 将在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 , 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开展责任追究 。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 , 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方式 , 形成监管合力 , 提升监管专业性 。

  5.问:国资委对抓好《通知》的落实有什么具体工作安排?

  答:《通知》下发后,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监管部门进行培训 , 就修订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和说明 , 帮助准确理解和把握《通知》的内容和要求 。 做好日常对口指导 , 答疑解惑 , 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加强对《通知》执行情况的跟踪评测 , 督促企业切实将《通知》要求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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