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古代物价机构——平准署的发展

“看得见的手”:谈中国古代物价机构——平准署的发展 西方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凯恩斯分别论述了“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 , 即市场经济体制与政府宏观调控对商品价格的影响 。 中国古代就早已将“看得见的手”运用自如 。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 , 专门平抑物价的官方机构平准署就已经产生并在商业活动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 一、平准署汉武帝时 , 针对当时富商大贾囤积居奇等扰乱正常商品价格的行为以及各地之间贡输往来烦杂造成的运费超过货物本身价值的现象 , 桑弘羊向汉武帝提出了均输平准的对策 。 即在中央政府设立平准署 , 各地重要城市设置均输官 , 按照市场价格的起伏收购或卖出商品 , 以此平抑物价 , 稳定经济秩序 。 桑弘羊所提出和构建的一整套平准系统因其设计周密且运行有效 , 被后世众多统治者和经济学者所推崇 。 王莽时推行的“市平”政策、唐代刘晏提出的“制万物低昂 , 常操天下赢资”理论、北宋王安石变法中实行的“市易法” , 事实上都是平准的发展与变形 。 二、平准法的理论基础1、范蠡的“平粜齐物” 范蠡是中国将兵法运用到商业中并大获成功的第一人 。 相传他曾经三次散尽家财 , 每次都是在几年的时间内又再次积累下大量的财富 。 他将自己辅佐越王勾践以及之后经商的经历汇编为《范蠡两篇》 , 在《计然篇》中重点论述了其经商及治国的理念 , 特别是提出了“平粜齐物”的理论 。

谈中国古代物价机构——平准署的发展

平粜齐物就是在粮食丰收的年份国家要大量收购并储藏起来 , 遇到歉收的年份再平价卖出 , 这样才能保持国家的稳定 。 “平粜各物 , 关市不乏 , 治国之道也 。 ”另外他提出的“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 , 以待乏也” , 就是利用季节、气候的变化收购并抛出不同的货物 。 这些理论都对平准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 可以说平准制度就是这些理论发展的结果 。 2、《管子》 《管子》一书主要由管仲及后世齐国的学者汇编而成 , 其中对于经济方面有诸多至今仍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理论 。 在《山国轨》、《轻重丁》、《国准》等篇中 , 提出了国家应掌握农业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在农忙时赊卖或租给农民以及注重季节变化带来的物价变化 , 运用价格政策影响物价 , 以免给农民带来危害等 。 《管子》中的许多理论和手段都影响了平准制度的设计 , 可以说构成了平准制度的基本框架 。 三、平准的两面性任何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 , 平准制度也是一样 。 如果运用得当 , 就能成功的维持物价稳定 , 保护中小百姓的切身利益 , 增加社会的稳定性 。 反之 , 一旦使用失控 , 就会在更大程度上造成通货膨胀 , 严重时将使大量平民破产 , 加大社会的动荡 。 1、平准制度的优点 平准制度的优点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 , 能够极其有效的影响到物价 。 官府在商品价格低的时候大量收购 , 可以促使商品的价格上涨 。 当该商品的价格处于明显高于应有的市场价格时官府可以抛售商品 , 使得价格回归到合理水平 。 尤其是粮食等商品的价格直接关乎社会的稳定 , 对于粮食等商品的控制可以防治社会动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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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 能够打击富商大贾们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的行为 。 人的本性是逐利的 , 任何人的经济行为都是建立在利己的角度上产生的 。 当富商大贾对于某商品形成垄断时就会以哄抬物价的方式追逐更高的利润 。 平准制度就是利用国家的手段来打击这种行为 , 在富商大贾囤积居奇时平抑物价 , 造成他们的亏本甚至破产 , 最终有效的打击了这种行为 。 再次 , 可以节省大量其他消耗 。 平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设立 , 可以有效的实行全国的联动 , 将官府需要的物资输入京城 , 也可以运输到其他需要的地方 。 这种互动可以减少因盲目运输而带来的不必要的运输成本 , 更可以通过货币的形式调动各地的商品交流 。 最后 , 可以增加官府的财政收入 。 桑弘羊在设计平准法时就提出了“国不加赋而民用饶”的目标 , 即在不增加税赋的前提下增加财政收入 。 平准制度确实可以做到上述目标 。 官府在对商品的买卖之中可以合理的赚取差价 , 相当于变相的增加了商业税 , 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 。 2、平准制度的劣势 平准制度的有效实行是建立在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能力上的 。 如果政府的公信力极低就会使得人们不信任政府的行政行为 , 对于政府的买卖行为也会产生不信任 。 政府如果出现“寻租”现象则更会使得平准法成为危害社会的措施 。 以王莽时推行的市平法为例 , 基本与平准法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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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王莽推行的市平法由官府与富商大贾相勾结 , 不但对于平抑物价起不到作用 , 反而促进了物价的增长 。 富商大贾与官府一同囤积居奇 , 共同在物价的不正常水平上赚取差价 , 虽然暂时给王莽的新朝政府赚取了大量财富 , 却也造成了社会的进一步动荡 , 最终被农民起义所推翻 。 四、平准制度的发展与变迁1、唐代的常平法 从汉武帝设置平准制度起 , 将都城负责平准的官员命名为平准令 , 地方上负责均输的官员命名为均输丞 。 除了王莽的新朝因为“托古改制”的原因改名为“市平官”外 , 其他王朝政权一直以平准作为官名 , 直到唐朝 。 而平准署也一直归国家的财政中心大司农或少府、太府管辖 , 作为财政赋税的补充和平抑物价的手段 。 直到唐代“安史之乱”后才出现重大改变 。 “安史之乱”后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 , 正常的市场行为和大宗商品被豪强富贾操控 。 他们趁机哄抬物价、追逐暴利 , 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 。 这一点与汉武帝时推行平准法时十分相似 。 针对这种情况 , 当时的丞相刘晏利用平准机构推行了“常平法” , 即在全国各地设置知院官 , 对各地物产的丰歉、价格的高低等信息及时汇总上报朝廷 , 再由负责财政的中枢机构综合考虑后采取相应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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