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向行政垄断开刀

「南方周末」向行政垄断开刀。

「南方周末」向行政垄断开刀

「南方周末」向行政垄断开刀//联盟头条 http://toutiao.caoding.cn/

  ▲ 行政性垄断的性质最为恶劣 , 对统一自由公平竞争的破坏也最为剧烈 。 (资料图片/图)

「南方周末」向行政垄断开刀。  向行政垄断开刀 , 是对内开放 , 是真改革 , 需要极大的勇气 。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日前 , 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有意见建议不吐不快的 , 请赶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 。 该稿一个显眼的亮点为 , 针对行政垄断 , 创设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该稿全部保留了现行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小节的六条 , 并有两个明显改动 , 一是“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 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 主体从目前的“行政机关”延伸到“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 更为周延、更为科学;二是增设一款 , 这两类机构“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 ,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 那么 , 这一审查在时候什么介入、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该稿第9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 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 这意味着 , 政府机构在推出行政行为之前 , 要事先进行审查 。 不过 , 这一审查执行的主体是反垄断执法机构 , 还是同级人大或别的机构 , 该稿并没有明文规定 。 建议予以明确 。 审查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 也应该在反垄断法或其实施细则中载明 。 如此 , 这一条才能成为有锋利牙齿的制度 。

  更进一步 , 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 , 是否可以进一步扩大?各条条块块现存的各色法规与规章、各种红头文件与会议纪要及无数具体行政行为 , 是否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 也应该进行审查 。 也就是说 , 如果条件成熟 , 既要审查增量 , 也要审查存量 , 审查的标准与程序应该是同一的 。 否则 , 这一新制度至少是不完备的 。

  行政垄断往往起于政府机构出台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行为 , 表现为对行业搞牌照、搞特许经营、搞准入门槛 。 其效果是创设了垄断租金 , 令消费者不得不承受高价 , 也让这一行业的投资与就业远远低于放开市场下的水平 , 从而压制了经济增长的潜力;同时令投资者与就业者不得不涌入放开的行业 , 导致这些行业出现过度竞争 , 压低投资回报率与工资率 , 也就是所谓“内卷化” 。 向行政垄断开刀 , 是对内开放 , 是真改革 , 需要极大的勇气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