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学生欠款不“失信”校园贷是否成了“安全贷”

近日 , 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指出 , 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 , 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 学生贷款拖欠不被纳入“老赖”行列 , 今后校园贷成“安全贷”?答案是否定的 。

近年来 ,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 , 校园网贷日益融入校园生活 , 各种各样校园贷的小广告充斥在学校的每个角度 。 而校园贷的盛行正是迎合了当下一些大学生的消费观 , 一味追求名牌 , 与同学进行攀比 , 导致零花钱月月不够花 , 进而冒险涉足校园贷 , 花着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

东南网@学生欠款不“失信”校园贷是否成了“安全贷”。“低门槛、高利率、无抵押”几乎成为了校园贷的专用广告词 , 可事实真能如此吗?随机搜索某校园贷的信息审核程序 , 学生只需填写身份证、学校以及父母双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便能轻松进行借贷 。 学生一开始借贷的金额往往不高 , 但利息极高 , 当他们不能按时还贷时 , 放贷人便会采取恐吓、威胁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 , 甚至有一些学生因“校园贷”纳入失信名单 , 这个“烙印”可能伴随一生 , 想想都后怕 。

此次最高法发布的规定意义深远 , 一方面是由于在校生处于人生学习和成长的关键时期 , 如果一律纳入失信名单 , 势必会对其人身安全、校园秩序和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 不利于执行的根本解决 。 另一方面 , 最高法也在变相纠正校园贷款的恶性循环风气 , 遏制校园贷 , 维护校园安全 。

东南网@学生欠款不“失信”校园贷是否成了“安全贷”。法律对在校生贷款的宽容并不代表放纵学生的借贷行为 , 相反的 , 他们应该建立起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 , 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 作为学生 , 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 花现在的钱做现在的事 , 不攀比 , 不虚荣 , 同时学习了解金融知识 , 提高金融服务合法性的辨别能力 , 强化保护意识 , 不轻信不法分子的陷阱诱惑 , 远离校园贷 。 (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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