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光明网评论员:要多少血与火的教训才能让消防通道无( 四 )

倒不是说 , 物管物业要承担全包型管理责任 , 但消防法明确的对共用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检修 , 遇到乱占用情况及时举报反馈 , 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等 , 不能轻易失责 。 事实上 , 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 , 物管物业等完全可以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 , 或者对易被挤占的消防通道区域安装活动护栏或活动路桩 。 某种程度上 , 在疏通救火的“生命通道”上 , 物管物业把的也是末梢最紧要的一关 。 而对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物业单位 , 也该依法严肃处理;在占道车主被查时 , 未履责的物业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

纳入基层治理的范畴 , 也需要有系统性的治理思维:如果说 , 用护栏路桩等避免消防通道被随意侵占是“堵” , 那实现停车位资源的增量供应或存量盘活 , 无疑是“疏” 。 当车辆有处可停 , 而停在消防通道又是高风险做法 , 占消防通道停车的乱象也就能尽早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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