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家政服务业不能野蛮生长

  多次向雇主借钱却挥霍不还 , 遭辞退后竟乘雇主不备入室盗走财物8万余元——萧山区人民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这名胡姓保姆有期徒刑4年9个月 , 并处罚金8000元 , 同时对其实行职业禁止 , 期限3年 。 这也是浙江省内对家政服务人员适用从业禁止第一案 。

  一粒老鼠屎 , 绝不能坏了一锅粥 。 对这类人员实行职业禁止 , 有助于快速甄别劣迹人员 , 也有助于源头治理 。 仅就这个案例来看 , 被雇保姆胡某从事家政服务6年 , 此前已有诈骗犯罪前科 , 也曾多次借钱挥霍不还 。 然而 , 其所在的家政服务机构既未建立工作档案 , 也没和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合同 , 未能提供其违法犯罪前科劣迹、道德品行方面个人信息 , 这也再次暴露出监管漏洞 。

  值得一提的是 , 在案件审理完毕后 , 萧山检方并未就此打住 , 而是以此举一反三 , 联合当地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会签《萧山区家政服务人员背景信息核查办法》 , 体现出主动作为精神 , 值得点赞 。 该《办法》不仅针对家政服务人员身份信息、是否涉及违法犯罪、是否为重症精神病人等背景信息核查范围再度作出重申 , 还就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也作出相应规范 , 这也是在制度建设上作出了可贵探索 。

  家政服务业绝不能野蛮生长 。 在震惊全国的“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中 , 保姆莫焕晶就曾在多位前雇主家作奸犯科 , 劣迹斑斑 , 后又做出如此惨无人道之事 , 教训极其惨痛!去年6月 , 国务院办公厅也在《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中提出 , 必须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 。 然而 , 毋庸讳言 , 现实当中 , 有如前文所述 , 中介机构不签合同、不向雇主提供背景信息或对家政服务人员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的现象 , 仍然较为普遍 。 这也再次提醒我们 , 必须加大工作力度 , 加快推进家政服务征信系统行业全覆盖 。

  此外 , 从长远来看 , 还有必要加大行业和地方立法 , 以良法推动善治 。 在这方面 , 像上海日前提交审议的《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草案)》 , 除了推动建设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 , 还拟健全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 , 归集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基本信息 , 推动《劳动法》在家庭服务劳动关系中的落实等 , 颇值得杭州借鉴 。

  家政服务涉及千家万户 。 一个优质包容的家政服务业 , 必须建立在行业秩序规范之上 。 建立“负面清单” , 建设优胜劣汰机制 , 提高行业准入 , 促进行业整体健康发展 , 由此 , 也才不会因个别害群之马出现而让保姆“整体背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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