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重疾就医等特殊情形 可暂时解除限制消费
羊城晚报采访人员董柳
最高人民法院2日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 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 , 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 。
意见提出 , 执行工作对各方当事人影响重大 ,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 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 其中包括: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将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因“校园贷”而成被执行人的全日制在校生一般不纳入失信名单、被限制消费者因近亲属丧葬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经法院审批可暂解除限制等 。
还不起“校园贷” , 学生不算失信人
【旧案】
20岁的广州某高校学生林某 , 声称自己在贷款公司兼职 , 要刷单 , 找同学帮忙申请网上贷款 。 林某对帮忙的同学承诺 , 自己不仅会按时还贷 , 还会给同学一点费用表示感谢 。 林某的同学没多想便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告诉了林某 。 林某便以同学的名义和身份进行贷款 , 贷款成功后 , 让同学把贷款转给自己 。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 , 林某用这类办法骗了身边许多同学 。 后林某因无法继续偿还贷款而离校逃债 。 经查 , 林某用他人身份一共贷了41万余元 , 没还上的贷款数额达12万余元 。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认为 , 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法院判决 , 被告人林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被告人林某的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 , 不足以弥补的损失部分 , 责令被告人林某退赔 。
【新规】
意见第16条“不采取惩戒措施的几类情形”中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 , 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 ”也即 , 在上面的案件中 , 如果因被林某欺骗而涉足“校园贷”的林某的同学 , 如因还不上贷款而成为被执行人 , 法院一般不得将这些受害同学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
近亲属奔丧等 ,
可暂解除限制消费
【旧案】
东莞市民胡女士因帮他人作担保 , 被连累欠债无力偿还 ,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至于无法乘坐飞机 , 错过了跟奶奶见最后一面的机会 。 随后 , 胡女士主动联系了法院 , 恳请法院帮忙协调 , 尽快解决此案 。 后在法院协调下 , 胡女士跟债主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 胡女士按协议付款后 , 终于得以甩掉背负了几年的“黑名单”
【新规】
根据意见的规定 , 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 , 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 , 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 , 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 , 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 , 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 。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何东宁表示 , 对于实践中被限制消费的人 , 因为看病就医等紧急情况需要坐飞机、高铁立即赶赴外地的 ,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 , 意见规定法院应当准许 。 但这里要强调的是“应当准许”是有条件的:第一 , 必须由被限制消费的人提出申请 。 第二 , 提供有效证据 。 第三 , 要书面承诺 。 对于虚假提供证据或违背承诺从事消费的行为 , 人民法院将严肃惩处 , 并对其再次申请 , 不再予以准许 。
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
推荐阅读
- 「君山区人民法院」误会疏远亲情 解心结化解抚养费执行难题
- 「球员」辽足明确告知球员:没钱,省体育局:可去法院起诉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南谯法院:公安临控助力 “老赖”宾馆被堵
- 「北青网」男子替朋友倒车时碾死自己 历时一年法院判了
- 东方今报南阳新闻:内乡法院:购房借款拒偿还 车站被擒终还款
- #半岛网TB#一岁半女童被热粥烫伤 交警上马中队警车开道紧急就医
- 「每日桂林」奇闻丨男子帮朋友倒车,结果把自己压死,法院判车主赔20万!
- 许昌法制时间■河南许昌:铁骑开道护送 患儿及时就医
- 江西都市现场TB:夫妻闹离婚,刚打完官司,丈夫就在法院门口抢媳妇
- [兴业法院]围墙堵住出行路,兴业法院强制执行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