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女婴】检察机关“零口供”办案,贩卖女婴主犯获刑13年( 三 )

11月16日 , 黄某再次雇佣张某和乔某驱车前往砚山县 , 花60000元从沈某和一名中年妇女手中买到两名女婴 。 经赵某、杨某、刘某、苏某“牵线” , 两名女婴分别以75000元和30000元卖出 , 杨某和刘某分别获得10000元和3000元介绍费 。

两次顺利贩卖女婴之后 , 黄某的贪欲愈发膨胀 。 12月初 , 黄某带张某和刘某第三次前往砚山县以24000元从沈某及一名中年男子手中抱来一名出生仅3天的女婴 。 黄某三人驾车返回定州市行至随岳高速公路鄂豫收费站时 , 被现场执勤交警查获 , 至此案发 。

法网恢恢 , 一众嫌犯先后落网

12月16日 , 随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将此案报立为12·14系列拐卖儿童案进行立案侦查 。 鉴于案件重大且涉及未成年人 , 随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派出未检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 , 引导补充侦查和取证 , 多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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