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韩宪法法院驳回《韩日慰安妇协议》诉讼请求

韩国宪法法院27日裁定 , 韩日政府2015年达成的《韩日慰安妇协议》不属于违宪审查对象 , 驳回诉讼请求 。

9名法官一致裁定 , 《韩日慰安妇协议》是政治协议 ,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不会侵害韩国宪法赋予“慰安妇”受害人的基本权利 , 不影响受害人继续寻求日本政府赔偿 , 因而这起诉讼不属于宪法法院审理范围 。 法官一致裁定:“协议是经由外交协商达成的政治协议 , 是两国为解决历史问题、持续发展双边关系作出的外交政策性判断 。 ”

多名韩国“慰安妇”受害人和家属2016年提起宪法诉讼 , 主张这一协议在未获他们允许的情况下签订 , 侵害他们的尊严和参与谈判的权利 , 要求宪法法院审理协议是否违反宪法 。

2015年12月 , 韩国朴槿惠政府与日本政府就日军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强征韩国“慰安妇”相关遗留问题达成“最终”“不可逆”协议 。 根据协议 , 日本政府向韩国政府主导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出资10亿日元(约合6393万元人民币) , 但否认这笔钱是对“慰安妇”受害人的补偿 。 协议在韩国受到普遍反对和批评 。

文在寅出任韩国总统后 , 韩方多次对协议表达不满 , 说协议没有获得多数韩国民众接受 , 存在“严重缺陷” , 不能真正解决“慰安妇”问题 。 去年11月 , 文在寅政府解散基金会 , 招致日本政府强烈抗议 。

就宪法法院的裁决 , 韩国外交部说 , “政府支持宪法法院的决定” , 但“将继续努力恢复受害人的荣誉和尊严 , 治愈受害人的精神创伤” 。

受害人对法院裁决失望 , 要求日方真诚道歉、给予赔偿 。

『协议』韩宪法法院驳回《韩日慰安妇协议》诉讼请求。现年92岁的原“慰安妇”李玉顺是原告之一 。 她说:“这是错误协议 。 我对法院的决定感到困惑和失望 。 ”(高冰冰)(新华社专特稿)

『协议』韩宪法法院驳回《韩日慰安妇协议》诉讼请求。(文章原始标题为:韩宪法法院驳回《韩日慰安妇协议》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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