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Knews综合]61 万买婚房竟是凶宅 中介:我不知道

  2017 年 9 月,四川的蒲小姐以 61 万的价格,在东莞某小区购买一套房子 。 这套房子是蒲小姐与他先生的婚房 。 在付了 6 万元定金之后,蒲小姐意外从旁人口中听到一个令她毛骨悚然的消息 。 当事人蒲小姐表示:" 我们 2017 年 12 月 12 号在这里找铺位,想做点小生意,开宵夜店,然后邻居跟我讲,说有个笨女人她买了房子,而且是凶杀案房子 。 我就问是哪一座,他说是金泽台 X 座,刚好就是我房子,几个晚上没有睡好觉,真的 。 " 婚房变凶宅,蒲小姐找到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对方告诉她并不知道该套房屋是凶宅 。 难道是屋主放盘时故意隐瞒了真相?蒲小姐找到了屋主廖女士 。

  当事人蒲小姐称:" 我说这个是命案房,我是买来结婚的,我是图个吉利,所以把房子的定金退给我 。 她不愿意退给我,也不协商 。 "

  协商不成,蒲小姐将屋主廖女士告上了法庭 。 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判令被告双倍返原告购房款定金共 12 万元 。 庭审时,蒲小姐发现,屋主廖女士原来是中介公司的法人 。

  当事人蒲小姐怀疑:" 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如实状况,我感觉是个欺诈行为,而且她是连同两个员工让我买,拼命让我给钱,我不知道什么状况 。 " 根据蒲小姐律师从警方调取的资料显示,该房屋在 2012 年 11 月 7 日发生刑事案件,导致一人死亡 。 采访人员联系了屋主廖女士 。 对方称,自己的确是中介公司法人,该套房屋所有权是 2015 年拍卖所得,并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

  中介公司廖女士称:" 都不知道是 N 多年前的事情,从警方调出那些东西出来,我才知道房屋内有刑事案,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买了,我倒大霉了,我买了这套房子,我也是不知情的卖给蒲小姐 。 "

  律师认为,房屋买卖中,销售者有义务将房屋的真实情况告知购房者 。

  广东盈隆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解释:" 如果销售房产的这一方,刻意隐瞒了房屋曾经发生过恶劣的刑事案件这些信息,通过欺诈的手段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购入房产这一方可以通过起诉方式撤销合同、归还购房款,并且有过错方赔偿因过错导致的损失 。 " 因为证据调取困难等原因,蒲小姐在庭审时未能举证证明屋主存在隐瞒、欺诈行为,法院二审其败诉 。 目前,蒲小姐继续搜集更加充分的证据,准备申请案件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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