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儿子怠于赡养抚养他长大的继父,老人拄着拐杖把他告上法庭

  近日 , 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自2019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给付原告王某赡养费人民币600元 。

  王某系张某的继父 。 1983年1月 , 王某与张某母亲登记结婚 , 两人共同将年幼的张某抚养长大 。 2015年5月 , 张某母亲因病逝世 , 现已成家生子的张某对王某关心也越来越少 , 怠于履行赡养义务 。 年老多病的王某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 , 生活也不能完全自理 。 无奈之下 , 王某拄着拐杖来到法院起诉 , 要求继子履行赡养义务 。

  案件受理后 , 该案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生活艰难、急需照料的现状 , 随即与其继子张某联系 , 了解核实具体情况 , 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 。 承办法官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对张某进行了劝导及教育 , 详细告知其在法律上应尽的赡养责任与义务 。 最终 , 经过法官的真情调解 , 老人和孩子之间的心结也逐渐打开 ,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至此 , 这起曾经困扰七旬老人的赡养费纠纷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胡金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