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前妻沉迷打麻将赌钱,儿子吃方便面充饥……萧山男子心痛不已:把儿子还给我

  王先生与张女士于2007年6月登记结婚 , 2008年10月 , 儿子豆豆出生 。 2009年12月 , 夫妻俩因性格不合 , 经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离婚 , 但两人都要求获得儿子的抚养权 。 由于在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争执不下 , 张女士于2010年3月将王先生诉至法院 , 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 并要求将儿子豆豆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 合议庭基于以下因素 , 将豆豆的抚养权判给了张女士:

  一是豆豆年龄尚幼 , 不到两周岁 , 与母亲一起生活能够得到相对细致的照顾 , 有利于身心健康;

  二是张女士经营有一间商铺 , 生意不错 , 收入水平明显优于王先生;

  第三 , 也就是较为关键的一个因素 , 张女士已经做了绝育手术 , 今后已无生育机会 。

  王先生虽然不服 , 但考虑到儿子年幼 , 没有母亲照顾显然不利于成长 , 而且张女士做过绝育手术 , 今后再无生育可能 , 想到此心生怜悯 , 便接受了判决 , 没再上诉 。

  判决生效后 , 两人解除了婚姻关系 , 豆豆跟着母亲张女士一起生活 。 两年后 , 张女士再婚 , 丈夫性格温和 , 对豆豆和善慈爱 , 视同亲生 。

  2019年初 , 张女士因生意萧条 , 接连亏损 , 便关闭了商铺 。 连续几个月闲在家里后 , 夫妻关系也陷入低谷 , 丈夫也时常不回家 。

  寂寞苦闷的张女士爱上了打麻将赌钱 , 成天泡在麻将桌上 , 连儿子的学习和生活也不放在心上了 , 豆豆放学回家 , 经常以方便面充饥 , 学习成绩每况愈下 。

  王先生知道儿子的现状后 , 很是气愤 , 便把儿子接到家里 , 并要求张女士把儿子的抚养权让出来 。 但张女士却拿出判决书 , 声称法院的判决书不可能改变 , 她对儿子的抚养权是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的 , 让王先生打消争夺儿子抚养权这个念头 , 同时嘲讽王先生收入不高 , 即使夺回儿子的抚养权 , 也不一定有经济能力独自抚养儿子 。

  王先生见到盖有法院大红印章的判决书 , 一时间无话可说 , 只得作罢 。

  看到儿子跟着一个成天赌博的母亲 , 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 , 他心急如焚 , 但面对“法院的判决书不可能改变”的现实 , 他感到无可奈何 。 心有不甘的王先生 , 找到律师咨询 , 了解有无可能改变儿子的抚养权 。

   律师说法

  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付林分析说 , 王先生目前面临的情况 , 其实就是一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问题 。

  如果王先生所说属实 , 其前妻确有赌博陋习而且疏于对儿子的照顾 , 王先生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 。 至于张女士声称的“法院的判决书不可能改变”的说法 , 并无法律依据 , 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 , 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也是可以更改的 。

  关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 , 相关司法解释对此有过明确规定 , 在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 , 对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列举了四种法院应予支持的情形: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本案中 , 张女士沉溺于赌博的不良习性 , 显然对豆豆的身心健康存在不利影响 。 而且 , 整天泡在牌桌上的张女士 , 确实不能很好地尽到对儿子的抚养义务 , 完全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中的第二种情况 。

  因此 , 王先生可以与张女士协商变更儿子的抚养关系 , 如果实在协商不成 , 且张女士又不能戒掉赌博 , 王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儿子的抚养关系 。

  考虑到豆豆已年满十周岁 , 如果王先生能够得到儿子的支持 , 让儿子明确表示希望跟着父亲一起生活 , 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 。

  需要说明的是 , 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 , 并不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会跟着变更 。 不管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 父母双方都有义务承担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各项费用 。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 不会因为抚养关系的变更而发生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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