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央行发布新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取消登记协议上传要求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9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 , 29日 , 央行发布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同时废止 。

央行指出 ,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适应动产融资业务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 对标现代动产担保制度的国际最佳实践 , 在适用范围、登记协议、登记期限、责任义务等方面作出修订 , 着力满足市场主体对于建立高效便捷统一的动产担保制度、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的需求 。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在附则中增加其他动产和权利担保交易登记的参照条款 , 满足市场主体自发开展动产担保交易登记的需求 , 加强对各类登记行为的正面引导;

(2)取消登记协议上传要求 , 提高登记效率;

(3)将初始登记期限、展期期限下调为最短1个月 , 使登记期限的选择更加灵活便利;

(4)增加融资各方法律纠纷责任义务条款 , 明确由登记方承担保证信息真实性的责任;

「中国网」央行发布新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取消登记协议上传要求。(5)修订或新增债权人与质权人名称、注销登记时限、撤销登记、解释权限等其他条款 , 使表述更加规范、明确 。

央行还指出 , 2019年5月7日至5月21日 ,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人民银行网站发布公告 , 就《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 。 期间 , 共收到18个机构和个人提出的有效意见40条 , 已采纳33条 ,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增加其他动产和权利担保交易登记的参照条款;

(2)取消登记协议上传;

(3)调整登记期限;

(4)修改部分文字表述 。

(中新经纬APP)

「中国网」央行发布新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取消登记协议上传要求。(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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