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深圳一女子8.8万购买相亲服务难退款,吐槽婚恋平台"真爱难寻"

  南方网2019年11月28日讯 现代都市生活节奏快 , 工作压力大 , 都市男女结婚年龄逐渐后移 。 有人寄望于相亲平台认识对象 , 但没想到花钱买的不是服务而是烦恼 。 深圳市民刘小姐(化名)在“偶易高端车主婚恋平台”缴费8.8万 , 却遭遇红娘频频更换、不满意相亲对象和退款无果的难题 。

  偶易方面回应 , 退款需根据合同条约互相举证 , 如果选择继续接受服务 , 可以进一步协商 。 目前 , 刘小姐已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 。

  花8.8万购买相亲服务 , 服务不满意望退款

  家住深圳光明的刘女士正值适婚年龄 , 但平时忙于工作 , 社交圈太窄 , 没找到适合的男士 。 今年8月 , 她通过抖音了解到“偶易高端车主婚恋平台” , 交了几百元参加线下交友活动 。

  据该婚恋平台抖音宣传页介绍 , 其为实名制车主婚恋社交平台 , 隶属于佳鸿集团旗下 , 拥有42万高端豪车、超豪车实名车主 。

  在红娘的推荐下 , 刘小姐购买了标价68888元的“奢华会员升级版”VIP会员服务 , 另缴2万元作为资源费 , 共付款88888元 。 合同约定在一年内为刘小姐提供不少于12人的匹配对象 , 即使一年内未找到对象也会继续为她推荐 。

  8月28日 , 刘小姐与第一位男士见面后未相亲成功 。 10月23日 , 她被介绍与第二个男士见面 。 但这次见面让刘小姐感觉这8.8万元“花得并不值” 。

  她说 , 见面时 , 她发现第二位男士左右腿粗细不一 , 走路一瘸一拐 。 见面后 , 她询问红娘情况 , 被告知对方小时候出了车祸 , 才导致的 。 但刘小姐认为婚恋平台有义务提前告知自己对方的情况 , 感觉自己未被尊重“知情权” 。 “他们应该提前告知情况 , 让我自己选择和判断 , 而不是直到事后问起才说出来 。 ”刘女士表示 。 为此 , 她还与红娘争论了起来 。

  更令她不满意的是 , 从8月7日签订协议到10月23日与第二位男士见面 , 短短2个多月时间里 , 服务的红娘已经换了3位 。 前两位均被告知外派出差 , 后来刘小姐才知道她们已经离职 。 而第三位红娘也因介绍的男士与刘小姐闹了矛盾 , 10月24号后没有为刘小姐提供过服务 。 这让刘小姐感觉婚恋平台的服务不佳 , 希望平台能退还款项 。 但一个多月过去了 , 退款的事情仍然遥遥无期 。

  平台称退款需按合同相互举证 , 消委会提醒签订合同需谨慎

  对此 , “偶易”方面负责人王先生表示 , 婚介平台只是为男女双方搭建互相认识的平台 , 而双方能否走到最后 , 还要看双方自身的感觉 。 同时婚介服务不是购买商品 , 价值能准确量化 。 如果刘小姐想退款 , 需要根据合同条款相互举证 。 如果选择继续接受服务 , 可以进一步协商 。

  值得注意的是 , 在刘小姐提供的合同中有一条写着 , 甲方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服务的 , 其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

  此前 , 深圳市消费者协会曾对市内有关婚恋平台的投诉进行分析 , 相关投诉主要反映婚恋平台的推销和合同签订方式、诱导贷款、会员充值、服务内容等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 , 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 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

  深圳市消费者协会介绍 , 目前婚恋平台与消费者签订的多为格式合同 , 或多或少存在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 , 且部分婚恋平台采取“先付费后签订合同”的方式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

  深圳市消委会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婚恋平台涉嫌使用格式条款、不正当运营、诱导消费的行为 , 有效遏制婚恋平台违规的乱象 。

  目前 , 刘小姐已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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