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小学开游泳课,安全要到位

  日前 , 广东印发《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 将大力推动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工作 , 2020年起各地要在小学某一个年级(建议四年级)开始开展游泳教育教学 。

  小学开设游泳课 , 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 。 溺水 , 已成为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 。 开展游泳教育 , 不仅可以让孩子们学会一项求生技能 , 更重要的是 , 可以适时加强安全教育 。 所谓“无知者无畏” , 只有让孩子们了解水性 , 他们才会“敬畏”水 , 不轻易涉险 。

  游泳教育要抓实、抓好 , 主要从两个方面下功夫 。 设施是其一 。 对此 , 《计划》已有安排:通过新(改)建游泳池或协调利用体育部门、住宅小区等社会游泳场地方式 , 使每县(区)至少拥有2~3个可供教学训练使用的游泳池(馆);游泳场地不足时 , 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在校外积极开展游泳教学和训练 。

  安全是其二 。 首先 , 安全防范应细致 , 应急处置要专业:监控摄像头不能有死角、救生设备要配足、任课老师应具备基本的急救技能、现场还要有专业救援人员……其次 , 责任判定应明晰 , 保障机制要建立 。 有关责任划分的规定 , 有待进一步细化 。 与此同时 , 多元化事故风险分担机制亟待完善 。 要通过建立校方责任险、学生意外伤害险等相关制度 , 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作用 。 总之 , 得把安全想在前头——这一点不仅适用于游泳课 , 同样适用于开展其他体育活动 。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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