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价格】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查处捏造猪肉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

  近日 , 国务院发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引发关注 。 11月12日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 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介绍情况并答采访人员问 。

  近年来 , 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 , 但现阶段食品产业“小、散、低”为主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观 , 食品“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体量大、风险触点多 。 由于违法违规成本低 , 监管技术手段不足 , 加之有的企业道德缺失、逐利枉法 , 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 , 需要加大治理力度;同时 , 食品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 , 也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对市场主体进行规范引导 。 现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09年颁布 , 相关规定有的已明显滞后 , 有必要进行全面修订 。

  孙梅君介绍 , 此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坚持“四个最严”要求 , 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 , 补短板、强弱项 , 以良法善治 , 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 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86条 , 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条例》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 。 比如 , 细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细化了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细化了生产经营、贮存运输、追溯体系、市场退出等全过程管理要求;细化了“情节严重”的情形规定等等 , 为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

  《条例》强化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 。 比如 , 提高违法成本 , 增设“处罚到人”制度 , 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 , 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等 。 王振江介绍:“通俗地讲 , 挣钱多责任也应该大 , 出了问题 , 不应该都让最基层的操作工承担责任 , 企业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 ”

  《条例》实化了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 。 比如 , 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禁止发布没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明晰了进口商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审核的内容等等 , 解决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 。

  对百姓普遍关注的食品中掺杂掺假问题 , 孙梅君说:“针对不法分子违法手段花样翻新 , 假冒伪劣、非法添加屡打不绝 , 而有些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相对滞后的现象 , 《条例》规定 ,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制定非标物质的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 为严格监管执法提供依据 , 这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 , 及时消除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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