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晨报」女子一个月遭男同事猥亵性侵20多次!理由太荒唐…

  女工晚上做噩梦 , 上班精神不好 , 被工友蒙骗威胁说其“撞鬼”“中毒” , 居然同意对方为其“驱鬼排毒” 。 此后一个多月 , 女工在宿舍被工友抚摸“驱邪”20余次 , 并3次发生性关系 。

  做噩梦后 , 工友称其“中邪”

  2019年4月29日 , 龙某晚上做噩梦梦见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打架 。 第二天上班时精神不好 , 唐某某说她碰了邪气 。

  唐某某自称会捉鬼术 , 并陆续编造了在她租房附近的池塘边和工厂附近捉鬼的事 。 后唐某某以“驱鬼”“安魂”“排毒”为名用手沾水抚摸她除胸部和下体以外的身体部位 , 持续了一个月 。

  5月18日 , 唐某某提出“抚摸”排毒的方式不行 , 必须发生性关系来解毒 , 并与18日、21日、30日三次与龙某在宾馆发生性关系 。 其间 , 龙某曾有表示不愿意 , 但唐某某恐吓说要将厂里的鬼放出来害她 , 还要将厂外面的鬼放进来害她 , 最终龙某因害怕而同意 。

  6月7日 , 龙某发信息告诉唐某某自己怀孕了 。 唐某某用将此事告诉她老公来威胁 , 要求和她每月至少发生两次性关系 。 6月13日晚 , 两人“排毒”时再起争执 , 唐某某发短信威胁她说要将事情都说出去 。 随后龙某报警 。

  辩称发生性关系经过龙某同意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 , 利用迷信欺骗手段强奸妇女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建议在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年内判处刑罚 。

  被告人唐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 但辩称发生性关系是龙某自愿的 , 并不属于强奸行为 。

  辩护律师称:

  一、龙某三次同意发生性关系 , 是龙某真实意思的表示 。

  二、龙某于2019年时已年满38周岁 , 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 且精神状态完全正常 , 对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有正常的辨别能力 。

  三、唐某某没有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欺骗龙某 , 完全是因为龙某怀孕才发生矛盾 。

  错误认知并非龙某的真实意思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 , 利用胁迫手段强奸妇女 , 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

  经查 , 被告人唐某某利用龙某做噩梦向龙某谎称其“遇鬼”、“中毒” , 恐吓龙某有生命危险需以性交方式达到“以毒攻毒”等迷信思想 , 使龙某产生“遇鬼”、需以性交方式“以毒攻毒”的错误认知 , 并基于该错误认知与被告人唐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 这并非龙某的真实意思 。

  且被害人龙某的陈述以及两人短信截图等证据足以证实 , 被告人唐某某通过欺骗、威胁、恫吓 , 利用迷信方式对龙某进行了精神上的强制 , 使得龙某不敢反抗 , 侵害了龙某的性自主权 。

  故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 法院不予采纳 , 一审宣判被告人唐某某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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