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未保法大修:父母性侵、长期虐待未成年人 撤销监护人资格

「环球时报」未保法大修:父母性侵、长期虐待未成年人 撤销监护人资格。10月21日下午 ,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 , 本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

「环球时报」未保法大修:父母性侵、长期虐待未成年人 撤销监护人资格

修订草案提到了监护撤销制度 。

「环球时报」未保法大修:父母性侵、长期虐待未成年人 撤销监护人资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申请 , 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 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或者由国家进行长期监护 。

这两种情形是 , 性侵害、出卖、遗弃、长期虐待、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中止的监护人资格被恢复后 , 再次出现符合中止监护人资格的情形的 。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

北青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修订草案还规定了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措施 。

第一百零四条提到 ,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严重暴力伤害的案件时 , 应当采取适当措施 , 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再次伤害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孟亚旭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