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一男子谎称帮人操作手机 刷脸盗走逾两万元

  谎称帮人操作手机 刷脸盗走逾两万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采访人员方晴 通讯员岳岩、朱超)为图省事 , 很多人都在手机中设置了“刷脸”支付 , 只要掏出手机对准脸部进行人脸识别 , 就能轻松支付金额 。 新型支付方式虽然缩减了支付时间 , 但也带来一定的风险 。 采访人员昨天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获悉 , 该院近日受理一宗男子利用“刷脸”实施盗窃的案件 。

  据指控 , 7月24日14时许 , 被告人冯某某以帮被害人郑某某激活信用卡为由 , 两人在某餐厅见面 , 其间 , 被告人冯某某在持被害人手机操作过程中 , 乘被害人不备 , 进入支付宝转账页面 , 并通过扫描被害人脸部将其支付宝内的19800元转至其个人赌博账号 。 7月26日10时许 , 被告人冯某某又以同样理由将被害人郑某某约至某餐厅 , 再次以上述手法盗走被害人支付宝内5000元 。 当日21时许 , 被告人冯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案发后 , 被告人冯某某的亲属已向被害人郑某某退赔人民币25000元 , 取得被害人谅解 。

  案件审理过程中 , 被告人冯某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 。 越秀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某犯盗窃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三千元 。

  法官提醒:切勿随意外借个人手机

  网络支付平台正改变着社会公众的生活及消费方式 , “刷脸”盗窃属于新型的盗窃手法 。 法官提醒 , 在享受网络支付带来便利的同时 , 广大市民也要提高警惕 , 保障个人通讯设备、账户信息及支付行为的私密安全 。 为防止电子账户、银行卡被盗刷 , 切勿随意外借个人手机等通讯设备 。 严加保密个人各类账户信息 , 不要贸然委托他人对个人账号进行操作 。 在登录手机软件时 , 要选择输入密码登录 , 防止被不法分子一键登录 , 篡改账户密码、转移钱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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