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收费员截留水费684万:利用系统漏洞作案 用来购房买车

  10月10日 ,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挪用公款案 , 被告人黄某是防城港市亿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下称亿港公司)一名收费员 , 为满足个人生活需求 , 她在5年内通过截留水费的方式挪用公司684万余元 。 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35名领导及工作人员列席旁听 。

  据公诉机关指控 , 在被告人黄某担任亿港来水有限公司收费员期间 , 该公司电脑收费系统在打印当月水费统计报表时 , 只显示当月收费数据 , 不显示上月收费数据 。

  黄某正是利用这个漏洞 , 在收取客户当月水费并开具发票给客户后 , 将部分客户已缴纳水费的发票数据在公司电脑收费系统中作废 , 并截留该部分水费 , 然后在月底打印当月水费的统计报表后 , 将已作废的数据恢复 , 使该部分客户缴费信息恢复正常 。 在月底向公司财务报送收取当月水费统计报表及当月存款凭证时 , 黄某隐瞒了作废部分客户缴纳水费的情况 。

  从2013年11月至2018年11月 , 黄某通过上述方式截留亿港公司水费共684万余元 , 用于购买房产、车位等 。 因担心被查处 , 黄某于2019年3月共分3次向亿港公司账户退缴截留款211万余元 。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黄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 , 其行为触犯刑法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并建议对其判处9年有期徒刑 。

  庭审现场 , 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 并表示认罪认罚 。 随后 , 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认证 。

  庭审结束后 , 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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