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引以为戒!湖南又有60人被终生禁驾

  长沙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刘琦 通讯员 吴多拉 实习生 董祥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 9月23日 ,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五大曝光”行动新闻通气会 , 通报一批突出违法车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典型案例及高风险路段;同时 , 湖南交警组织全省高速公路重点客危企业召开约谈会 , 通报今年以来在湖南省高速公路违法总量排名前五十的50家省内客危企业和20家省外客危企业的违法情况和典型事故案例 。

  文国清等60人被终生禁驾 , 终生禁驾原因主要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

  典型案例

  驾驶人“任性”而为落法网

  醉驾追刑责终结豪饮狂欢

  5月19日 , 长沙的唐某提前一天驾车到岳阳过“520” 。 20日当晚一众好友在KTV举杯豪饮、对酒当歌 , 一直到21日凌晨3时许才散去 。 一觉醒来 , 唐某又与朋友约定去洗脚 。 此时 , 唐某本该小心才是 , 毕竟头一天晚上喝了不少酒 。 可唐某却心存侥幸 , 觉得大中午交警应该不会查酒驾 。 结果车还没开出多远 , 唐某就被交警给逮住了 。 经血检 , 唐某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197.9mg/100ml , 是醉驾标准数值的2倍多 。 而此时距离他饮酒已过去11个多小时 。 22日唐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超员超速也会锒铛入狱

  7月4日 , 省高警局怀化支队溆浦大队在溆浦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 , 查获一起7座面包车装载20人、超员186%的违法行为 , 20名乘客当中还有8名学生 。 经询问了解 , 车辆从铜仁出发前往福州 , 车内大多是贵州籍在闽务工人员的家属 , 趁着暑假出外探亲 。 民警迅速将乘客带回大队进行安顿 , 并联系了正规客运班车进行转客 。 目前 , 驾驶员杜某因驾驶车辆严重超员 ,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溆浦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刑拘 ,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醉驾王”远超醉驾标准

  9月10日 , 省高警局长沙支队白箬大队民警在长沙西收费站对往来车辆进行检查时 , 发现收费站内广场停着一辆湘H牌照红色小车一直没有动 , 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了检查 。 驾驶人谈话问东答西 , 完全不在状态 。 民警立即控制驾驶人王某民 , 将其带至警务站接受调查 , 随后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 , 这一测把民警都惊呆了 , 王某民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05.3mg/100ml , 是法律对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的5倍 。 民警立即将其带往航天医院进行抽血 , 并将血样送至司法鉴定机构作进一步检测 。 9月16日 , 血样检验完成 , 结果显示王某民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79.1mg/100ml 。 王某民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巨大的代价 , 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证予以吊销 , 9月18日 , 民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王某民刑事立案 。

  法律法规

  何种情况会被终生禁驾?

  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第一种情形 , 对驾驶人处以终生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第二种情形 , 对驾驶人处以终生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民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万万不能一逃了之

  民警提醒 ,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 , 及时报案并抢救伤者或财物 , 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 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

  “根据法律规定 , 交通肇事中有逃逸情节的还要‘罪加一等’ 。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 , 责任认定重、损害赔偿重、行政处罚重、刑事责任重 。 此外 , 如果将车辆借给无驾驶证人员 , 还要承担事故连带责任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一旦被终生禁驾 , 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 , 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 , 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 , 并实施动态监管 , 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 , 系统会自动锁定 。 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 , 驾驶员一旦被查处 , 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

  温馨提示

  假日出行 , 需将安全放第一位

  国庆假期临近 , 秋高气爽 , 正是自驾出游好时机 , 不少市民早已规划好了假期驾车出游行程 。 交警部门提醒 , 假期出行 , 驾驶人应将驾乘人员安全放在第一位 , 谨慎行车 ,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进入秋季 , 部分山区高速路段早间可能起雾 , 请遵规守纪 , 切勿频繁变道和急刹车 , 谨防诱发侧滑和追尾事故 , 勿酒后驾驶和长途疲劳驾驶 , 做到安全、平安出行 。 驾驶人要注意自身安全防范 , 若遇突发紧急情况 , 及时撤离现场并拨打救援电话 。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 , 驾驶人要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车靠边:发生事故后 , 车子能移动的 , 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人撤离:发生事故后 , 无论车辆能否移动 , 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 , 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 , 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即报警: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 , 立即拨打12122高速公路报警电话报警) 。

  知敬畏 , 存戒惧

  文峰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五大曝光”行动新闻通气会 , 通报典型案例 , 其目的就是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反思 , 做到见不贤而内自省 。 在这些典型案例中 , 有些人的行为确实非常奇葩 , 甚至可以说 , 毫无耻感 。 因此 , 60人被终生禁驾 , 是一记警钟 。 这记警钟对应的关键词就是敬畏 。

  现实中 , 敬畏包括两个层面:你尊敬什么和你畏惧什么 。 特别是 , 敬畏规则是为人处世的一种基本修养 。 如果缺失这种修养 , 就会让自己后悔莫及 。 在生活中 , 人难免会犯错 。 这些错行一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错是无心之过 。 有的人因为不知道 , 所以犯错了 。 第二类错是忘记之过 。 有的人忘记了前次犯错的教训 , 再一次犯错 。 第三类错是明知故犯 。 有的人不顾警告和提醒 , 一意孤行 , 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 没有规则意识 , 往往就会做出明知故犯的错行 。 一般而言 , 这种错行不仅会导致自食其果 , 而且会牵连亲人和他人 。

  在法治社会 , 做人的底线下沉 , 做事的判断就会走偏 。 什么事情可以做 , 什么事情不能做 , 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 虽然违规者有时也能侥幸逃过惩罚 , 但是侥幸一时 , 不见得能侥幸一世 。 只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 才能行稳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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