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看身高还是年龄?景区“儿童票”判定争议何时解( 五 )

  吕斌补充道 , 在特殊方面 , 如乘飞机 , 因为服务资源的性质 , 可能对身高体重有特殊要求 , 这也是合理的 。 国家应当进行这方面的立法 , 进行进一步规范明确 。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亚榴认为 , 以年龄兼身高双轨制为标准设置儿童优惠票 , 更符合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精神 。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 ,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 可见 , 我国法律层面对于未成年人的划分 , 是以年龄为标准的划分方式 , 整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范围 , 也是针对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 ”胡亚榴说 。

  “法律必须清晰明了 , 法律语言、法律内容都必须清晰确定 , 不能模棱两可 。 ”胡亚榴表示 , 以年龄为主的划分标准更符合法律的确定性原则 , 这样的优惠标准是明确的、唯一的 , 更有利于执行 , 也不会出现与法律原则相悖的情况 。

  她还表示 , 对未成年人实施门票优惠制 , 也符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精神 。 公约第三条规定 , 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 , 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 , 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 “在年龄和身高两项标准中 , 哪一项标准对儿童权利更有利 , 就执行哪一项标准 , 年龄身高‘双轨制’是符合精神的” 。

  “这毕竟是一个行业性的问题 , 也许个人力量维权有难度 , 但不能忽视每一次尝试 。 ”胡亚榴建议 , 如果游客因为儿童票价问题 , 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 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 也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