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检察」安徽一警察与军嫂保持不正当关系 因破坏军婚获刑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望江检察:太湖一民警破坏军婚获刑)

  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妻子 , 仍与其长期同居 。 9月19日 , 经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一审以破坏军婚罪判处被告人汪某学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汪某学系太湖县公安局原国保大队大队长 。 2012年8月 , 汪某学在帮朋友处理纠纷时认识了张某某 , 双方感情迅速升温 , 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 在交往过程中 , 汪某学发现张某某的丈夫是外地服役的现役军人 , 虽心中有所顾虑 , 但依然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 经常在张某某的出租房内吃住生活 , 期间致张某某多次怀孕并流产 。 2016年3月 , 双方因关系不和签订分手协议 , 但仅仅数月过后 , 双方关系再度和好 , 并诞下一子 。 2019年3月 , 汪某学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

  据悉 , 在本判决前 , 汪某学已被太湖县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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