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定继承人 男子状告街道赢得3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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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定继承人 男子状告街道赢得3套房产

本文标题:没有法定继承人 男子状告街道赢得3套房产

张某17岁时搬去和姑妈同住,一辈子没结婚。多年来,他身体不好由表弟马某照顾。张某去世后,留下3套房屋,一直由马某保管。因自己不是法定继承人,马某无法将这3套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为完成过户,马某将街道告上法庭。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判决,这3套房屋由马某继承。法官表示,本案中原告将街道告上法庭也是无奈之举。

表弟想继承表哥的遗产,把街道告了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张某生于1945年1月,他在父母去世后,于1961年7月将户籍迁到姑妈家。1962年,17岁的张某搬来和姑妈同住。张某的姑妈就是马某的母亲。

1995年9月,张某到医院就诊,诊断为下肢瘫疾。2016年8月16日,张某去世,其生前未婚,留下3套房产。

马某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张某名下的3套房由自己继承。马某认为,张某没有法定继承人,生前生活困难,一直是由自己来照顾的,丧葬事宜也是自己料理,张某的房产应该由自己继承。同时,张某去世后,他的遗产一直由马某管理,因此张某的遗产并不是无主财产。但因为产权过户遇到障碍,只能起诉至法院。被告为张某生前常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

对此,某街道办事处表示,街道和马某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街道也没有侵害马某的权益,诉讼主体不适格。马某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马某未经财产无主认定程序,直接要求分得讼争房屋全部产权,程序不合法。讼争房屋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时,马某才有权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由法院酌定应得份额。同时,根据马某提供的现有证据,仅能证明张某的后事是由他操办的,但不能证明他尽到了较多的扶养义务。相反,街道有2013年起每年对张某进行走访慰问的证据,政府承担了相应的救助义务。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张某的遗产应归国家所有。

法院判决房产由表弟继承,街道获20万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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