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两高明确高考等4类考试作弊属犯罪,网友:必须严惩( 三 )

此外 , 《解释》还明确了作弊器材的认定标准 , 规定:“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 , 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 , 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 , 应当认定为‘作弊器材’ 。 ”据此 , 通过伪装以规避考场检查并可以发送、接收考试试题、答案的纽扣式数码相机、眼镜式密拍设备等 , 均可以认定为“作弊器材” 。

同时 , 《解释》还对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代替考试犯罪的处理规则、考试作弊犯罪的罪数处断规则等方面做了详细解释 。

据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 , 截至2019年7月 , 全国法院审理考试作弊刑事案件1734件 , 判决3724人 。 其中 , 组织考试作弊刑事案件951件、2251人 ,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刑事案件117件、205人 , 代替考试刑事案件666件、1268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