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云南一公安局长落马气死母亲,受审时当庭大哭( 九 )

浦少龙委托红河州某电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 , 为其购买了供个人使用的价值为人民币1.72万余元的网球发球机、球拍等器材后 , 安排时任元阳县公安局副大队长张某 , 将该笔款项以虚增购买执法记录仪的方式 , 在元阳县公安局报销 。

2012年10月

浦少龙委托王某为其购买了价值人民2400元两只网球拍后 , 安排张某将该笔款项以虚列办公耗材支出的方式在元阳县公安局报销 。

2014年2月

元阳县公安局参加元阳县移动公司预存专线使用费 , 送10%的实物的集团优惠活动 , 按照该活动优惠方案 , 在元阳县移动公司返回元阳县公安局价值人民币16800元的本元卡后 , 被浦少龙将本元卡卡占为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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