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舟山中院判决一起虚假投资平台诈骗案 主犯获刑12年半

  开设虚假现货投资平台招揽客户

  舟山中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8月29日下午,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通过搭建虚假交易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 闫某等23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均被判刑 。 其中,15人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实刑,并各处罚金 。 首犯闫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 同时,法院责令23名被告人承担退赔责任 。

  这起诈骗案发生的时间要溯回至2017年1月 。

  彼时,在普陀上班的江苏人殷俊(化名)突然发现,自己的QQ被人拉进了一个叫“现货理财投资群”的QQ群 。 群成员有100多人,每天都在发前一天的现货投资盈利单 。 看到他们一天动辄能赚好几万元,殷俊有点心动 。

  同年2月21日,群里一个自称“贵州光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光德平台)的“李经理”加了殷俊的QQ,邀请他去光德平台炒现货,并发来一份平台的“营业执照”和一份“贵州省商务厅”的文件,“现在介绍朋友来投资,还可以拿10%的返佣(回扣)” 。

  殷俊也想像群成员一样赚大钱,便答应试试水 。 不过,他对炒现货一窍不通 。 于是,李经理发了一些资料给他,资料里详细介绍了如何注册投资和购买现货等 。

  殷俊发现,群里每天都有人发一些直播间老师讲解现货投资的视频截图,并对现货投资进行多种分析 。 殷俊虽然看不明白,但也感觉直播间老师好像很厉害,便去直播间“取经” 。 直播间老师没有露脸,只进行语音直播,讲一些贵金属交易的内容,殷俊听不太懂,只是听老师多次提到光德平台,且每次讲到后面,就会有人夸“老师讲得好”“神单”“又赚了××万” 。

  于是,殷俊确信,自己要跟着直播间老师投资 。 同年2月28日,殷俊以自己叔叔的名义在光德平台充值了19万元,获得了1.9万元的返佣 。 当天,他在直播间老师的推荐下,用全部的钱买了电解铜现货,结果赚了2.8万元 。

  此后,殷俊按照直播间老师的推荐继续投资,结果亏了22万元 。 在后面进行的充值投资中,殷俊赚了4笔,但依然未能扭亏为盈 。

  同年3月6日,殷俊按照老师推荐,将所有的钱都投资了钻石,结果亏得只剩下1万元 。

  后来,殷俊发现投资平台上不去了,而且“李经理”的电话和QQ也联系不上 。

  殷俊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向普陀警方报了案 。 经核算,短短的几天里,殷俊向光德平台入金6次,共计39万元 。 除去4万元返佣和8万元提现,共损失26万余元 。

  警方侦查发现,诈骗团伙潜伏在河南 。 截至今年3月21日,主犯闫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 他们大多是河南人,个别为四川、安徽、黑龙江和浙江人,年龄多为80后、90后 。

  经查,2016年年底至2017年3月,闫某伙同河南内乡县男子於某,在互联网上搭建虚假交易平台——光德平台,并招收李某、翁某等人为代理,由代理招揽客户,鼓动客户购买各类投资产品“赚返佣”,再通过修改平台后台数据控制价格升降,造成客户亏损假象,从而非法占有客户钱款 。

  2017年6月,闫某采用同样方式,又在互联网上开设了虚假交易平台——鼎汇CNE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鼎汇平台) 。 鼎汇平台分工明确,李某为总监,於某负责后台数据调整,赵某负责返佣结算,孙某负责客户亏损分成结算,周某提供服务器并保障平台运行,艾某负责平台推广和处理客户投诉……

  鼎汇平台通过招收翁某、韦某、尹某等人为一级代理,进一步发展下线代理,引诱客户在平台开户投资,并依托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交易,对大量客户实施诈骗 。

  翁某等代理要求手下员工不能向客户透露代理公司位于河南郑州的地址 。 同时,员工使用的电话卡是无法显示归属地的“黑卡” 。 为了逃避警方追查,他们还曾给员工放假,让员工在家上班 。

  截至2017年8月4日,鼎汇平台共计引诱200多名客户进行投资交易,诈骗金额共计1217万余元 。

  本报采访人员  王 春

  本报通讯员 翁履平 周继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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