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事故车当新车卖!车主1个操作,4S店退车再赔2倍车款( 二 )

可是 , 今年1月 , 俞先生在给车辆续保时 , 却发现该车在购买前竟然发生过事故 , 出过险 , 有出险记录 。 经保险公司查询 , 他得知这辆车在他购买前曾发生过刮擦 , 并进行过维修 。

俞先生发现这一情况后 , 多次找4S店沟通 , 但4S店负责人表示 , 这是店里员工张某在将该车开出库存地点时发生的刮擦 , 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 , 自行将车开到其他地方进行了维修 , 因此4S店对该车的维修记录并不知情 , 并不存在欺诈 。 双方因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俞先生便诉至江北法院 。

俞先生认为 , 4S店销售新车 , 却隐瞒该车辆为旧车且发生过事故的事实 , 未告知消费者 , 具有欺诈故意 , 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 承担赔偿责任 。 要求退还购车款7万余元 , 并支付三倍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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