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四川德阳一男子拉拽公交司机引发车祸获刑五年半

  新华社成都8月30日电(采访人员谢佼)四川德阳一男子拉拽公交司机引发车祸一案 , 8月29日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 被告人王某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

  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介绍 , 经审理查明 , 2019年3月24日上午 , 61岁男性乘客王某富乘坐德阳3路公交车时嫌车速太慢 , 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与公交车司机理论并拉拽司机右肩;经乘客劝阻后王某富再次越过公交车驾驶台护栏拉拽公交车司机 , 致使搭乘数十人的该公交车与一辆货车侧面相撞 , 造成公交车内7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 公交车及货车受损 。 该车祸发生在德阳市区人员、车辆密集的区域 。

  被告人王某富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王某富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拉拽驾驶员 , 妨害安全驾驶 , 危害公共安全 ,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特别是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拉拽驾驶人员、经他人劝告阻拦后仍然继续实施拉拽驾驶人员的行为 , 该拉拽行为发生在人员、车辆密集路段 , 均应从重处罚 。 对被告人王某富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无犯罪前科、且已年迈等情况 , 法院在量刑时给予了适当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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