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 (采访人员袁玥 实习生刘园) 8月6日,发生在长安区的男子当街追打辅警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男子朝辅警头部连续出拳十余次、飞踢一脚,造成两名辅警受伤 。 8日,西安交警长安大队发布警情通报,该男子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被辖区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警情通报称,8月6日17时30分许,长安大队城区中队辅警严某某在处置西部大道与府东一路丁字西口发生的两车相撞交通事故时,被驾驶人李某某无故暴力袭击,造成辅警严某某为轻微脑震荡、头部软组织损伤;辅警辛某面部挫裂伤、腰部轻微损伤 。 经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初步诊断,李某某为兴奋躁动状态 。

  李某某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目前公安长安分局韦曲派出所已对李某某进行刑事立案调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事件发生后,各级领导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辅警,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两级督察部门也已介入调查,坚决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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