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姐"被抓:最多一次讹到5500元,10个月讹人27900元
“碰瓷姐”,女,30岁,四川冕宁县人,无业游民,频繁活动在冕宁县城内,一年内多次“碰瓷”电瓶车、三轮车车主,并频频得手 。 期间,讹诈现金共计27900元,每次数目在400~5000多元 。
8月7日,冕宁警方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介绍,自去年9月28日以来,谢某骑着电瓶车在冕宁县寻找目标,一次又一次作案,直到2019年7月24日,在实施最后一次“碰瓷”之后被冕宁警方抓获 。
话说,一般的“碰瓷精”都是直接进入“主题”的,很浮夸的一个假动作往地上一摔,就把车主给讹上了 。 谁知,谢某偏偏不走寻常路,步入“主题”的方式截然不同……在没有监控的小巷选择碰瓷受害者,目标确定,往往是在车主离开后,谢某再紧追上去,自称脚被车主撞击受伤,然后向车主索要赔偿金 。
民警介绍,谢某的第一次“碰瓷”还得从2018年9月28日说起 。 当日下午1时许,谢某骑着电动车在冕宁县城各小巷转悠寻找目标 。 就在此时,中学生王某骑着电动车从其身旁经过 。 谢某顿生邪念——目标较年幼,此处人流较少又无监控,决定对王某下手 。 当王某刚转入另一条小巷时,谢某一拧油门快速追上去 。 “你刚刚骑车撞到我了,你还跑!哎哟,哎哟……我的左脚 。 ”“我,我,我不晓得啊……”王某一脸茫然 。 “你必须赔我医药费!”谢某很霸道 。 最后,谢某以报警为威胁,向王某的母亲索要了5500元现金 。
尝到甜头的谢某变本加厉,走上了“碰瓷”骗钱的犯罪道路 。 2019年3月30日,谢某同样选择在没有监控的小巷,以车主骑电动车撞伤自己左脚为由,向车主索要现金2000元 。 5月14日,谢某以货运三轮车司机撞伤自己左脚为由,索取现金2000元 。 7月21日,谢某以左脚受伤再次讹诈人力三轮车车夫400元 。
谢某在10个月内共作案5起,最多的一次讹到5500元 。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最终,谢某于7月24日被冕宁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民警抓获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成都商报采访人员 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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