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业务员截留挥霍客户近30万元购房款( 二 )

到当年的7月份,陆某再度来电话问冯某,首付款是否准备好,好了的话把钱交上才能办贷款。冯某提出当天不能转,第二天去店里付。对此,陆某称,要打就当天,第二天去店里也没用,坚持让其将钱通过支付宝先转给他。同时,声称可以帮助其插队安排银行贷款事务。信以为真的冯某,随后又转账16万元。这样的话,冯某已经完成了首付款支付,只剩下33万元贷款的钱没有支付了。

事情还没完。2018年7月底,陆某说房东那边催房款了,而银行那边告知其只能贷款30万元,还差3万需要冯某补齐。冯某没多想,就直接转钱给了陆某。转了后,陆某先称下周一上午过户,后来推称银行挤,到周三才能过户,后来又说周三人满了,周四才能办过户。

等到周四,冯某去店里找陆某办过户,发现其不在。冯某说自己转给陆某钱的,店内的工作人员一查,发现相关房款并没有到账。冯某于是打电话给陆某,对方不接,然后对方把其微信也删除了。

觉得情况不妙,房产中介和冯某都报警处理。最终,冯某被抓获。

职务侵占,中介业务员将客户的购房款拿去“挥霍一空”

冯某此前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坦承,自己确实侵占了客户冯某的购房款,总计286700元。

他表示,公司在这方面管理比较混乱,自己时常让客户直接转账给自己,然后自己转给公司。按照规定,他收到冯某的相关款项后,应该及时将相关欠款“上交”,但他并没有这么做。

那么,陆某骗的这些钱哪去了呢陆某交代称,自己收到冯某最早转来的1.3万元中介费的当天晚上,和朋友到酒吧玩。因为身上没有什么钱,就将还未交给公司的那笔“中介费”拿出来付了酒水花销等。之后,他干脆天天去酒吧,将那笔“中介费”给花完了。

之后的过程大体上和冯某所述的一致。陆某称每次拿到冯某转来的钱,都直接拿去“挥霍一空”,最主要的就是去酒吧。等到被抓时,其已经将冯某转来的接近30万元的购房款给花完了。陆某称,那些费用,有一部分确实房东提过,但是没有深究,就以此为借口,每次跟冯某要。而通过对买、卖双方、公司三者间的彼此欺瞒,他成功“截留”冯某的购房款。

最终,陆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具备,并以诈骗罪被起诉。今天,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法院依诈骗罪,一审判决陆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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