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瓜农抓瓜贼倒赔钱,吃瓜群众不乐意
在《红楼梦》里有一个故事 , 叫“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 “葫芦”者 , 糊涂也 , 讲的是贾雨村为了自己的前途 , 听从一个葫芦僧的建议 , 将一桩本来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案件 , 硬是办成了“糊涂案” 。 这本是见惯于封建官场的家常戏 , 没想到最近在河南鹤壁淇县也出了这么一桩“糊涂案” 。
据媒体报道 , 宋某(女)与其女儿耿某“顺手摘了”瓜农庞某承包地中的八九个西瓜 。 庞某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 , 致使耿某双膝盖擦伤 。 出警民警认为“西瓜价值小” , 案件情节显著轻微 , 对宋某及其女儿予以批评教育 。 经现场调解 , 由庞某赔偿宋某300元钱 。 这样的处理结果 , 让庞某一家难以接受 , 明明被人偷了瓜 , 还要倒赔300块 , 怎么想都觉得委屈 。 不过 ,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 , 很快就得到了纠正 。 先是偷瓜者“主动退还”了300元 。 8月4日 , 河南鹤壁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宋某因为偷瓜被行政拘留3日;庞某不承担责任;对涉事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 , 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
这事一开始的处理方式的确令人不解 , 作为“吃瓜”的群众 , 笔者也替庞某感到委屈和气愤 。 “不问自取是为偷” , 这是一个再朴素不过的道理 , 就算偷的只是“价值小”的西瓜 , 那也无法否认偷窃这一行为本身 , 怎么能以“价值太小”而放过呢?何况 , 庞某还有保护自己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 在追赶的过程中致使对方膝盖擦伤 , 何以就是重大过错?这显然有些乱断“葫芦案”的味道了 。
如果代表社会规则或者公正的执法人员带偏了对规则和正义的评判 , 会有什么后果呢?庞某的例子就是典型 , 据他说 , 这件事以后 , 他看见有人来偷瓜 , 也不敢撵也不敢拦 , 甚至都不敢大声叫 , 怕吓到对方 。 一个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反倒畏手畏脚 , 生怕给自己再带来麻烦 , 那么这样只会让犯罪者更加嚣张 , 更加有恃无恐 , 从而扰乱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 最后造成是非不分 , 黑白颠倒的价值认知 。
好在这事很快就得到纠正 , 还不至于造成太大的影响 。 不过 , 当地民警在处理这事上的态度却值得好好探究 。 据庞某介绍 , 一开始时 , 他发现西瓜被偷 , 多次报警 , 但当地警方都以偷窃数额不多为由拒绝立案 , 也未采取其他措施 , 最后都不了了之 。
当然 , 从法律规定上讲 , 损失未达到一定的数额 , 警方是可以不予以立案 。 但作为管理社会治安的执法部门 , 当群众多次报警说自己的财物被偷 , 即便是够不上立案的标准 , 是否也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呢?比如加强巡逻 。 事实上 , 这并非不能做到 , 庞先生称 , 事发后警察现在一天巡逻就七八趟 , 再也不怕瓜被偷了 。 开始是不作为 , 后来的乱“断案” , 如果不是媒体曝光 , 恐怕一天七八趟的巡逻也不会自动而来 。 固然 , 现实中 , 警方也有很多困难 , 比如警力不足就是最明显的问题 , 但无论任何 , 民众基本的安全需求还是要保障 , 何况人家还多次报警了 。
此外 , 群众事 , 无小事 , 尤其是民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 更需要平日扎实的工作来维护 。 千万不要等到领导重视了 , 舆论关注了 , 才来特事特办特殊照顾 , 如此和稀泥的做法难免会伤了民众的心 。
本报评论员
张炳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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