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对“井盖被抢”不予立案,河南固始民警处置妥当吗?( 六 )

公安机关未尽到法定职责 , 村民行为不构成抢夺罪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 , 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 , 也在法律圈引起一定的讨论 。 实际上 , 在网络上通过新闻搜索不难发现 , 类似案例在全国各地都曾出现过 。 河北乔峰律师事务所主任乔峰律师认为 , 就本案而言 , 公安机关的确有未尽到法定职责的情况 , 但是村民的行为不构成抢劫或抢夺罪 。

乔峰律师: “公民在报警后 , 由首个接警单位负责立案前的调查 , 也就是区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工作阶段 , 这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 。 就本案已知事实为依据 , 公安机关的确有未尽到法定职责的情况 , 但是本案的确不构成抢劫或抢夺罪 , 主要原因是犯罪嫌疑人就是这些村民个体所对应的涉嫌犯罪的数额无法确定 。 因为盗窃或者抢夺或者是抢劫 , 它都要有数额上的一个标准 , 达不到这个标准就不构成犯罪 。 在这起案件当中 , 公安机关应当以治安案件立案 , 对实施侵占行为的村民责令给予返还 , 并给予行政处罚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