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聚众斗殴中的枪杀,牵出8年以前的涉恶犯罪行为

  近日 , 由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波等16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彭波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哲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别因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帮助毁灭证据等罪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2017年12月15日晚至次日凌晨 , 彭波一伙人与姜志勇一伙人在KTV因吸毒等原因发生矛盾 , 各自结伙持械寻找对方进行斗殴 。 16日凌晨5时 , 双方相遇 , 姜志勇等人将刘哲所驾车辆围住 , 欲进行砍杀 , 车上的彭波见状用猎枪朝对方开了一枪 , 后逃离现场 , 姜志勇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2018年3月 , 彭波、刘哲等16人涉嫌聚众斗殴、故意杀人罪一案移送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 承办人审查后发现 , 彭波等6人均有犯罪前科 , 罪名涉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 , 此次又因聚众斗殴被抓 , 性质与此前犯罪具有类似动机和目的 , 且嫌疑人供述还有其他以暴力手段实施的违法行为 , 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 。

  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在证据尚不足以认定16名犯罪嫌疑人为恶势力团伙犯罪的情况下 , 邵阳市检察院一方面向法院提起公诉 , 另一方面继续督促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完善涉恶犯罪证据材料 。

  2018年12月 , 邵阳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 , 要求公安机关结合该案犯罪嫌疑人彭波等人犯罪前科 , 此次聚众斗殴中双方均持枪持刀、事前聚众吸食毒品等行为 , 对该案所有犯罪嫌疑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事实、证据补充侦查 。 在审理过程中 , 为查清事实、追诉漏罪 , 该院还依法向法院申请对该案延期审理 。

  经查 , 2007年 , 彭波年满18周岁即混迹社会 , 因大规模持械聚众斗殴犯罪被判刑 , 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 , 又进行大规模持械斗殴4次 , 故意毁坏财物一次 , 为害一方 , 欺行霸市 , 因此又被判处刑罚 。 2015年刑满释放后 , 彭波购买枪支 , 与邓鑫、刘哲等人相互纠集 , 从事非法持有枪支、吸毒、暴力索债、聚众斗殴、故意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 形成以其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 另一恶势力头目姜志勇自2013年以来 , 与王洁、艾祖文等相互纠集 , 从事赌博、吸毒、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 形成以姜志勇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 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今年3月18日 , 在该案涉恶证据进一步充实的前提下 , 邵阳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该案 。 经讨论 , 大家认为虽然彭波此次犯罪以外的主要涉恶犯罪行为发生在2009年以前 , 但此次犯罪与之前犯罪都是聚众斗殴 , 这些行为之间具有连续性、一贯性 , 具有同类动机和目的 , 应认定为恶势力 。 最后 , 决定将该案作为恶势力团伙犯罪追加起诉 。

  随后 , 邵阳市检察院分两次对彭波等16人恶势力的认定和部分漏罪追加起诉 , 并向法庭提交补充案卷共计31册 。 最终 , 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张吟丰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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