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这12条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措施在四川落地实施( 三 )

  〖政策三〗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於六个月 , 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 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

  解读:一是新政规定了外籍华人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 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永久居留 , 突破了原政策需经政府部门或工作单位推荐的做法 。 二是新政规定了外籍华人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於6个月的 , 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 对其学历、职务或工资方面不再作要求 。 三是新政兼顾了外籍华人家庭团聚方面的需求 , 给予这两类外籍华人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便利 。

  〖政策四〗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 , 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 可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办理口岸签证入境 。 入境後凭邀请单位的证明函件等材料 , 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居留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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