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公司伪造7国贸易合同,洛阳银行竟没发现被骗贷超1亿元( 六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终审判决 。

洪某刚犯骗取贷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6年 , 并处罚金15万元;吴某琴犯骗取贷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5年 , 并处罚金15万元;张某华犯骗取贷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并处罚金10万元;汪某妙犯骗取贷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 , 并处罚金6万元 。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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