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和县级市有什么区别?为何要设立县级市( 八 )

3、直至1970年代 , 和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体制基本一样 , 但部分省会和工业中心等“较大的市”出现“市管县” , 这时全国以“三级行政区划制度”为主 , 省、专区/地区(较大市)、县、乡并存的“四级行政区划制度” 。

4、1975年随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 , 地区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 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即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 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至此从根本上作为准行政区的地区演变为行政区 , 省县之间出现地级行政区 , 省、自治区全部演变为四级即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四个层次 。

过去 , 由于交通不便 , 省直接管理县有一定的困难 , 因此设置“行署”这个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 对县直接管理 。 行署的个数很有限 , 权力也不大 , 对县的更多的是为之协调以解决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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