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有了“钢牙利齿” 三部配套规章9月施行( 二 )

整合机构统一规范

2018年 , 是我国反垄断法颁布实施10周年 。

在10年这个关键节点 , 一直备受各方质疑和诟病的反垄断执法“政出多门、不统一无标准”的问题 , 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 。 同年3月 , 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 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整合原先分散于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职责 , 形成统一执法模式 。

“三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合并为一家 , 执法主体的融合 , 更有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和执法行为的协调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张穹说 。

机构组合虽然几经磨合、历时一年基本到位 , 但是长久分散于各个部门的相关反垄断执法权、部门规章、政策文件还未整合 , 这将非常不利于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执法职能统一合并后的正常工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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