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区可划定禁犬区和遛狗区

  近期 , 西安警方整治大型犬、烈性犬的行动在持续进行 。 此事因7月7日周至县一只无主流浪土狗咬伤了13名村民 。 据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负责人介绍 , 依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九条规定 , 西安市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 。 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 。 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 三环外的一般限养区里 ,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均一律需拴养和圈养 , 不得出户 。

  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 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 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 , 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 如若此类犬只饲养者需携犬外出就医、打针时 , 一定要给狗拴好狗绳、戴好嘴罩 , 做好防护措施 , 以免伤人 。 《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在限养养犬区域内允许饲养的犬只 , 出入的地方也是有要求的 , 像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商场、宾馆、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小汽车及候车场所 , 和城市广场、公园、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 , 以及其他明示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都属于禁止携犬出入的区域 , 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助残犬的除外 。

  据警方限养办工作人员介绍 , 尽管给犬主划定遛狗的区域不在警方的管辖职责范围 , 但只要《条例》上有的 , 工作人员还是进行了答疑解惑 。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 , 在《条例》中的养犬自治管理部分 , 第三十六条规定 ,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居住区实际状况 , 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 , 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 。 那么反之 , 也可划出一部分专门供养犬人遛狗的区域 。 目前 , 西安已有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就这么做了 , 大的小区是划特定的遛狗区域 , 小的小区是给出狗出入的时间 , 错开人流高峰期 。 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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